使用行車,必須遵守的安全技術(shù)規(guī)則
? 應有專人來操縱,持上崗證,非行車操作人員嚴禁駕駛行車。
? 工作前先空車試運行,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工作。行車工作的時候,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行車和小車上。
? 在行車上進行監(jiān)視或修理時,行車必須斷電。
? 行車不帶負荷運行時,重物必須升起,至少要超過一個人的高度。
? 行車帶重運行時,重物必須升起,至少要高于重物運行線路上的最高阻礙物的0.5米。
? 禁止用任何方法從行車上拋下物品。工具及備品必須存放在專門的箱子里,禁止隨便散放在大車或小車上,以避免落下。
? 嚴禁搬運重物時在人頭上越過。
? 在任何情況下,都禁止用人作平衡配重或人站在物體上起吊。
? 嚴禁使用行車拖拉重物或起吊埋在及固定在地面的物體。
? 當起吊葫蘆鉤處在最低位置時,滾筒上的繩索至少留存2-3圈。
? 在起吊有尖銳、棱角邊緣的重物(件)時,必須在鋼絲繩接觸到的部位加保護。
? 在起吊液體或重物時,不論重量多少,必須先稍微起升離地面150~200mm,驗證制動器的可靠性后再起升。
? 在案12個月時間內(nèi),必須進行行車的定期安全技術(shù)檢查。除對行車的一切部件進行詳細檢查外,須要用試驗重錘對行車進行靜負荷和動負荷的試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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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《使用行車,必須遵守的安全技術(shù)規(guī)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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