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現(xiàn)場消防器材配置基本要求
(1)性能要良好、安全,通訊聯(lián)絡工具要有效、齊全。
(2)本建筑工程施工,應按樓層面積,一般每 100m2設2個滅火器。
(3)施工現(xiàn)場滅火器材的配置,要根據(jù)工程開工后工程進度和施工實際及時配好,不能只按固定模式,而應靈活機動,即易燃物品多的場所,動用明火多的部位相應要多配一些。
(4)重點部位分布合理,是指木工操作處不應與機修、電工操作放在緊鄰。滅火器材配置要有針對性,如配電間不應配酸式泡沫滅火機,儀器儀表室要配干粉滅火機等。一切滅火器材性能要安全良好,就是指不能在發(fā)生事故后器材失效不能使用,或由于長期沒有維修保養(yǎng),使用時器材本身爆炸造成傷害事故。
(5)建筑施工期間,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。如確需存放,應在堆放區(qū)域配置專用滅火器材和加強管理措施。
(6)從防火管理上,要首先弄清工程四周消火栓的分布情況,不僅要在現(xiàn)場場布圖上標明,而且要讓施工管理人員、義務消防隊員、工地門衛(wèi)都知道,一旦工程上發(fā)生火險,能及時利用這些水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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